我区迎接教育部实地督导检查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和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工作情况
9月11日—13日,教育部督导检查组来我区开展《教育督导条例》和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暨第十届国家督学聘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检查组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党委书记李洪天任组长,教育部督导局专项督导处处长杨宇、综合处干部张鹏为成员。
实地督导期间,检查组实地考察了柳州市及其城中区、来宾市及象州县有关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听取了自治区、市级、县级和校级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文档资料。9月13日上午,在教育厅召开自治区汇报会,教育厅唐耀华巡视员向检查组汇报,督导办、人事处、财务处、基教处和教师工作处等部门负责人参会。检查组李洪天组长反馈了检查情况,认为我区教育督导的体制建设初见成效,教育督导经费按照要求纳入财政预算,基层督导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注重教育督导结果运用。同时,建议我区继续做好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的法制化建设,尽早出台相应的制度文件;二是进一步推动教育督导机构设置,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三是县级督学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并单列;四是进一步加强督政工作,认真学习国务院出台的《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尽快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